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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从事生产卷烟的单位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10-25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总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从事生产卷烟的单位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明电[2005]1号)转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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