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单位收取的机场管理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应按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5-05-24 00:00:00
文档简介:  近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号《关于民航单位收取的机场管理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应按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机场管理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