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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3-12-31 00:00:00
文档简介:  东丽、津南、西青、北辰、塘沽、汉沽、大港、武清、宝坻区及蓟县、宁河、静海县财政局:现将《天津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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