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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1-25 00:00:00
文档简介: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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