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省电力公司所属电力企业供电环节增值税预征征收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0-02-01 14:06:00
文档简介: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国税发[1994]046号和浙税一[1994]39号文件精神,我省对省电力公司所属的电力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在征收增值税时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