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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几种特殊行业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2-05-08 14:54:00
文档简介:  各征管局: 近接征管局反映,对部分行业的发票管理和发票使用范围不够明确。 经研究,现对联运、医疗诊所、幼儿园(学校)、速递等行业的发票使用暂规定如下: 一、有关联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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