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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01-09-07 00:00:00
文档简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要求各地对符合A、B类条件的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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