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12-31 08:45:00
文档简介: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