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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税局认定我公司关联方货物转让价格不具有合理性
发布时间:  2011-07-02 16:32:00
文档简介:  我公司是一家热电联产企业,下有一关联企业,我公司提供给该关联企业的电价比其他单位低,国税在对我公司查账的时候,要我公司按全年公司的售电平均单价作为该关联企业的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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