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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如何利用亏损结转进行纳税筹划
发布时间:  2012-05-05 22:20:10
文档简介:  答: 《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7]63 号)第十八条明确: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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