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偷税已受罚且两次内,要不要移交公安?
发布时间:  2017-03-06 00:00:00
文档简介:  刑法二百零一条规定:有偷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