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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2017-03-06 00:00:00
文档简介:  1、财税〔2015〕119号中的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是否包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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