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是否要另行办理税务登记
发布时间:  2017-04-06 10:35:54
文档简介: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6 号)规定: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