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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提醒:道路通行费发票要抓紧时间抵扣
发布时间:  2018-04-11 22:39:31
文档简介:  根据财税 [2017]90 号有关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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