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问:企业集团内单位间无偿借款.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19-03-17 14:06:08
文档简介: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19 〕 20 号)规定第三条规定,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