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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39号公告中的加计抵减.其进项税额是否不包括进项税额转出部分
发布时间:  2019-06-13 11:41:53
文档简介: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第七条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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