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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浙财综[2022]35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24 10:41:10
文档简介:  浙财综[2022]35号 2022-9-30 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省林业局、省药监局,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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