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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账簿的征免税规定
发布时间:  2003-09-10 00:00:00
文档简介:  石化股份公司、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嘉陵江事业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新成立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国税函[2000]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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