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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如何确定土地增税的清算单位
发布时间:  2010-09-28 11:53:00
文档简介:  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请问:这里的“分期开发的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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