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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海关总署关于“十五”期间发展远洋渔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2-04-15 00:00:00
文档简介: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对远洋渔业进口的船舶、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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