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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是否需要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转出对应的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  2026-09-24 08:45:01
文档简介:  我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 丢失、 霉烂变质 以及因违反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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